- 亳州这三名网民因散布网络谣言被处罚!
- 来源:亳州警方
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依法打击网络谣言。亳州公安机关迅速出击,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,重拳治理网络乱象。
打谣进行时 1.近日,蒙城县梁某军看到一人躺在桥下,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编造“有人想不开跳桥了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经查,梁某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梁予以行政处罚。 2.近日,涡阳县赵某山为博眼球,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“16岁小孩考不好跳河了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经查,赵某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赵予以行政处罚。 3.近日,利辛县李某凤为搏眼球,在网络上转发“我们一直以为人贩子是靠哄骗诱拐孩子,但是大孩子不好骗,人贩子会直接上去抢,这几个被抓上车的都是大孩子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经查,李某凤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予以行政处罚。 相关法律法规 2.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】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3.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【寻衅滋事罪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




